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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四级)
一、 报名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或就读,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相关评价项目申报条件的,可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在本市居住的应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的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在本市就读的应提供本市《学生证》)。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员(四级):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备注:
①物业经营管理专业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卫生工程技术人员、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保卫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等职业;
②技工学校相关专业包括: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里服务类、财经商贸类和建筑类所列举的专业;
③高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包括: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里土木建筑大类、财经商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所列举的专业。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职业证书的复印件、岗位及工龄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根据报名条件)。
三、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员(四级)收费标准为3080元/人。费用包含培训费2100元、考试认定费470元、物业经理证书互通审定费500元、教材费和场地能源费等,由培训机构统一收费并开票。
四、考试鉴定及发证
1、物业管理员(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试采用案例分析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
2、鉴定成绩合格者,由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物业管理员》(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从业人员获证后,依据《2022年物业经理系列职业水平证书“证书互通”工作通知》实施证书互通,颁发对应等级的物业经理职业水平证书。
五、自助办理见证补贴
参照市人社局相关政策,持有物业管理员(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人员,可自愿按人社相关规定享受见证补贴,补贴金额物业管理员(四级)标准上限2000元/人(最终补贴金额按持证人员通过“上海人社”APP申请到的实际金额为准),具体详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政策。
补贴标准说明:
1.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 在职从业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 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4.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5. 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
报名咨询:021-36530987、36539760、18017929760
咨询老师:邵老师 喻老师 施老师
QQ: 1294809418
QQ: 463365683
报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老沪太路197弄2-8号
交通路线:地铁1号线延长路站下3号口出来,右转向南至前面第一个红绿灯口(平安银行),再向右转沿着老沪太路向西600米左右,(新宏国际)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