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1-36530987
18017929760
物业管理师(三级)
一、 报名条件
(一)年龄:年满 16 周岁且未满60 周岁。
(二)学历: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力。
(三)满足前述(一)、(二)后,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物业管理师(三级/高级):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备注:
①物业经营管理专业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房屋安全鉴定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卫生工程技术人员、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人员、保卫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智能楼字管理员等职业;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现代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职业证书的复印件、岗位及工龄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根据报名条件)。
三、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师(三级)收费标准为3300元/人。
四、考试鉴定及发证
1、物业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试采用案例分析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
2、鉴定成绩合格者,由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物业管理师》(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五、自助办理见证补贴
1、补贴金额:高级(三级)1500元/人;
2、获证起持续在沪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下同)满 6 个月的,可按补贴标准的 80%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本市户籍残疾人、退役 5 年内的退役士兵、就业困难人员 可按补贴标准的 100%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3、(三)申请渠道。劳动者按规定参加由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自证书核发之日起6个月后至12个月内(本市失业人员为12月月内申请),通过“上海人社”APP或前往各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报名咨询:021-36530987、36539760、18017929760
咨询老师:邵老师 喻老师 施老师
QQ: 1294809418
QQ: 463365683
报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老沪太路197弄2-8号
交通路线:地铁1号线延长路站下3号口出来,右转向南至前面第一个红绿灯口(平安银行),再向右转沿着老沪太路向西600米左右,(新宏国际)旁。